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
关于天涯区西岛渡船乘坐的管理规定的通知
天府〔2016〕25号
为加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维护渡运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海南省渡口渡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渡口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本渡口渡船是由天涯区政府投资建造,西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提供驾驶员培训以及物资油料保障的公益性渡船。西岛社区居委会具体负责渡船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二、本渡船是天涯区政府为解决西岛居民出入岛难等民生问题而提供的免费便民交通工具,只为西岛社区居民免费服务;为确保西岛社区居民民生权利不受侵害和渡船营运安全,本渡船禁止搭乘外地游客。
三、西岛居民免费乘坐,西岛居民的亲戚朋友搭乘本渡船时,该居民应于开船3小时前将拟搭乘渡船的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号码报送社区居委会,社区居委会应于开船1小时前将需搭乘渡船的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号码分别通报西岛旅游开发公司和本渡船管理人员,以便码头及本渡船管理人员核实搭乘渡船人员的相关信息。
四、渡口工作人员、渡船管理人员要加强乘船人员的管理,对非本岛人员严格实行备案登记管理制度,开船前未按规定报送名单的一律不予搭乘本渡船。
五、渡船航行时间,每天六航次,具体安排如下:
07:00 西岛社区居委会码头至肖旗港码头
11:30 肖旗港码头至西岛社区居委会码头
07:00 西岛社区居委会码头至鹿回头广场游船游艇码头
11:30 鹿回头广场游船游艇码头至西岛社区居委会码头
14:30 西岛社区居委会码头至肖旗港码头
17:30 肖旗港码头至西岛社区居委会码头
六、乘客过渡,应当遵守渡船安全管理规定,听从渡口渡船工作人员指挥。
七、乘客过渡时所携带的小件物品应当符合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污染危险性货物过渡,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八、本规定由三亚市天涯区交通运输和安全生产监管局负责解释。
九、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
2016年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