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热带优异果蔬奖补实施方案
(2025-2028年)》政策解读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三亚市热带优异果蔬奖补实施方案(2025-2028年)》(三府办函〔2025〕77号)(以下简称《方案》),为便于社会公众、农业经营主体更好地理解政策内容,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当前,海南自贸港建设进入关键时期,封关运作后,三亚以芒果为代表的优势热带水果产业将直面以东南亚为主的国际市场竞争。为应对挑战、抢抓机遇,理应继续加快推进我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健康发展。《方案》的制定,是落实《海南热带优异果蔬资源开发利用规划(2022-2030年)》的具体行动,也是对《三亚市热带优异果蔬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政策的延续与升级,旨在通过更精准、更有力的政策举措,引导产业转型升级,把三亚建设成为国家热带优异果蔬生产示范区和海南自贸港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示范区。
二、目标任务
《方案》旨在通过政策引导,推动我市热带农业产业向更高层次、更优效益发展。核心目标:到2028年,全市新增收集保存热带优异果蔬种质资源300份以上,遴选培育出可产业化推广的热带优异果蔬新品种5个以上。全市热带优异果蔬栽培面积达10万亩(2023-2028年累积种植面积,含2025年后调减芒果转型种植面积5万亩),建成5-10个1000亩以上集中连片的“新奇特优”热带水果示范基地,带动全市热带水果及衍生产业产值突破百亿元。
三、主要内容
《方案》构建了“引、育、种、推、转”五位一体的全链条奖补体系,主要内容包括两大板块:
(一)推广热带优异果蔬,设置四类奖励:
1.首引奖励:首先引入世界同纬度地区优质热带水果或蔬菜新品种,重点支持国内尚未种植,或在海南尚未种植且国内未开展规模种植条件的品种引进的经营主体,按苗株购买价格的20%给予补贴。
2.首育奖励:对首次成功培育出适宜三亚种植的新品种的经营主体,按单个品种给予10万元奖励。
3.种植奖励:在三亚市内规模化种植“首先繁育”品种或种植目录内新品种的经营主体,按苗款的30%-50%给予补贴,每亩最高补贴3000元(水果)或500元(蔬菜)。
4.推广奖励:对首次实现规模挂果(采收)并成功销售、亩产销售额达3万元以上的经营主体,给予每亩最高3000元(水果)或500元(蔬菜)的产业奖励。
(二)芒果种植结构调整奖励:对2025年前已种植芒果的主体,在2025-2028年间主动、自愿清退芒果树后种植目录内“新奇特优”等热带优异水果的经营主体,给予1000元/亩的一次性鼓励补贴。
四、涉及范围
本《方案》涉及范围广泛,主要包括:涵盖种植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户等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所有申报项目及种植基地均须位于三亚市行政区域内。首引可为目录外品种,首育、种植、推广奖励及芒果结构调整奖励的品种范围,以市农业农村局发布的《三亚市重点热带优异果蔬产业发展目录》为准。
五、执行标准
各项奖补政策的执行标准清晰明确,《方案》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首引、首育等行为须发生在2022年之后,芒果结构调整行为须发生在2025年1月1日之后;规模种植指集中连片面积达50亩以上;规模推广要求单批收获面积达100亩以上;各项补贴均设有明确的上限,如种植奖励单个主体最高60万元,推广奖励最高300万元,同一地块只能申报一次;所有奖补项目均需经过“申报-初审-评审-公示-拨付”的规范流程,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六、关键词诠释
(一)新奇特优。指从世界同纬度地区引进的,在国内或海南尚未规模化种植的,具有新颖性、奇特外观、优良品质和热带特色市场优势的热带果蔬品种。
(二)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农业种植企业、村集体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户(以家庭为单位)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
七、惠民利民举措
本《方案》以惠民利民为核心,精准落实惠农举措,具体体现在:
(一)降低转型成本。通过高额度的苗木补贴和结构调整鼓励金,直接降低农户和企业引进新品种、淘汰旧品种的经济成本和风险。
(二)拓宽增收渠道。引导种植高附加值“新奇特优”品种(如榴莲、燕窝果等),其预估亩效益远超传统作物,有助于农民增收致富。
(三)强化技术支撑。政策引导配套技术推广和培训,组织农户观摩学习,提升种植技能,确保“种得好、卖得好”。
(四)激发市场活力。通过鼓励首引、首育,激发科研机构和企业的创新活力,为市场提供更多优质农产品选择,最终惠及广大消费者。
八、新旧政策差异
《方案》在《三亚市热带优异果蔬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实施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持续推广“新奇特优”热带优异果蔬种植提供更好保障措施,主要差异体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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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5年政策 |
2025-2028年政策(新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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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重心 |
侧重于从零到一的产业“培育”和“示范”。 |
侧重于产业“转型”与“提质增效”,新增芒果结构调整专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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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目标 |
目标种植面积3万亩,产值超30亿元。 |
目标种植面积10万亩(含5万亩转型),带动全市热带水果产值突破百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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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力度 |
种植奖励主体最高30万元。 |
种植奖励主体最高60万元,力度显著加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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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延续性 |
首次建立“引、育、种、推”奖补体系。 |
完善原有体系,新增“转”(结构调整)环节,形成全链条闭环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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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保障 |
三年总预算5000万元 |
三年总预算8000万元,资金投入增加,保障更充足。 |
九、有关事项
(一)诚信申报。申报主体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禁虚报、冒领、套取补贴资金,违者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不重复申报。同一种植基地,企业不得以多个法人单位同时申请补贴。申报基地所在地须在三亚。
(三)政策叠加。符合多项奖补条件的可分别申报,芒果结构调整补贴可与热带优异果蔬奖励叠加享受,但同一主体的单一作物品种申报奖补总数不超过两项。
(四)关注目录。有意向的申报主体应密切关注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发布的年度重点发展目录,确保种植品种符合政策要求。
(五)政策咨询:本《方案》未尽事项,由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和市场信息管理科负责解释说明。
(六)生效时间: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热带优异果蔬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三府办〔2023〕127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