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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解读]三亚拟建17256套安居型商品住房

2020/08/12 1.5w 阅读 87 点赞

三亚拟建17256套安居型商品住房

■销售对象为具有三亚市户籍的本地居民以及缴纳一定年限社保和个税的引进人才

■以100平方米以下为主,每个家庭只能购买1次且只能购买1套

近日,《三亚市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印发实施。根据方案,安居型商品住房销售对象为具有三亚市户籍的本地居民以及缴纳一定年限社保和个税的引进人才。房屋套型建筑面积以100平方米以下为主,拟建设住房共17256套。

根据方案,安居型商品住房销售对象为具有我市户籍的本地居民以及缴纳一定年限社保和个税的引进人才。具体的申请条件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琼府办〔2020〕21号)的规定为准。其中我市城镇人均住房面积按33平方米计算;单身申购安居型商品住房的,申购时需年满22周岁;离异后申购安居型商品住房,且婚内已购买住房的,申购时原则上需离婚满3年。

房价方面,三亚市安居型商品住房项目销售价格原则上按城镇居民家庭房价收入比不超过10倍,或不超过上年度商品住房销售均价的60%确定。我市计划将10个项目纳入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项目,拟建设住房共17256套,其中2020年计划开工建设5个项目,分别为人大附中保障房项目、崖州区安居型商品住房项目、“同心家园”三十一期项目、海棠区创业人才保障项目、布甫教师房项目,共5615套住房。

三亚市安居型商品住房项目选址在城区内交通便捷、生活便利和配套设施完善的区域,并综合考虑“职住结合”等因素。安居型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以100平方米以下为主,针对基层教师和医务人员的房源,其套型建筑面积最大不超过120平方米,实行全装修和采取装配式建筑的方式建造。

安居型商品住房在一定年限内实行封闭式流转制度,每个家庭只能购买1次且只能购买1套。达不到上市交易条件的安居型商品住房,封闭流转期间,确需转让的,买受人须符合安居型商品住房购房条件。购房人自购房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累计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满15年,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满10年的,可以上市交易。上市交易的增值收益,由购房人与政府按比例分成。

(记者 赵庆山 实习生 李承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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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