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出台暂行办法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年认定一次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年认定一次,有效期为三年。7月25日,记者从三亚市教育局获悉,日前,《三亚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奖补和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指设立条件、保育教育质量达到市三级幼儿园以上办园水平,受政府委托和资助提供学前教育服务,并按照协议价收取保教费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
《办法》明确,对全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行等级评估分类,实行等级分类奖补。政府将按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规定班额、规定班数内招收的在园幼儿人数,根据幼儿园等级评定拨付定额奖补资金。拨付标准为:1.省示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生每学期补贴4000元;2.省一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生每学期补贴3500元;3.市示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生每学期补贴3000元;4.市一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生每学期补贴2500元;5.市二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生每学期补贴1000元;6.市三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生每学期补贴600元。
此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开设特殊教育班的特殊儿童定额奖补按该园等级标准上浮35%。
根据《办法》,申请认定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证照齐全、有效,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无通报批评、无违反办园行为等相关记录;办园等级评估达到市三级幼儿园及以上;收费合理合规;财务管理规范;实施科学保教;教职工配备和工资福利待遇合理。
按属地管理原则,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每年组织认定,有效期为三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的受理时间为每年3月至7月。市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会同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等级评定和复评工作。区教育行政部门按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所有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行动态管理,形成“管”“办”“评”分离,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机制。按照《三亚市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暂行)》对全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行等级评估分类,分为市三级幼儿园、市二级幼儿园、市一级幼儿园、市示范幼儿园。省一级幼儿园、省示范幼儿园报海南省教育厅评定。
本《办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
(记者胡拥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