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
关于《海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序号62)办理情况的公示
《海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涉及我市的整改措施序号62已整改完成,现将整改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28日,共10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监督电话:0898-88359659。
附件:整改措施(序号62)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三亚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4日
附件:
中共三亚市委 三亚市人民政府
落实《海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
(序号62)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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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措施序号(62):各市县全面排查房地产项目自建自营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完善房地产项目自建自营污水处理设施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对运行存在问题但仍需继续保留的房地产项目自建自营污水处理设施严格按照销号标准完成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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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牵头单位 |
中共三亚市委 三亚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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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时限 |
2024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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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三亚市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和生态环境 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883596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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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
三亚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旅游文化广电体育局联合组成排查组,于2024年7月19日对全市房地产项目自建自营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已建立问题台账。于2024年10月9日已全部完成整改,目前暂时不具备退出条件的单位共12家,12家房地产项目自建自营污水处理设施均稳定正常运行,出水水质达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