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亚市
生活办事类-居住证

关于对酒驾、醉驾后逾期未接受处理的机动车驾驶人拟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告

2024/07/01 1.9k 阅读 400 点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现对部分违法驾驶人拟作出的处罚决定通告如下:

下列机动车驾驶人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依法查获后,超过15日未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并限制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点击大图查看)

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上述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到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依法提出听证申请、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未提出陈述和申辩的,三亚交警将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特此通告

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7月18日

相关稿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