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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张俊姣(户)持有的1510173号《农村土地...

2026/03/01 1.5k 阅读 364 点赞

三亚市人民政府

关于张俊姣(户)持有的1510173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作废的公告

2025年12月12日,三亚市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关于撤销1510173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决定书》(三府征补决〔2025〕56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并于2025年12月29日依法向张俊姣送达上述《决定书》。该《决定书》已生效。因张俊姣拒绝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原件交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张俊姣(户)持有的1510173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予以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三亚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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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