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现公告宣布该外国人所持居留许可作废。宣布居留许可作废的决定自公告发布第11日起生效。具体名单如下:
姓名:AITTHIYA MRS. SAMRAN ,女,泰国籍,1974年1月17日出生,护照号码:AB1063007,居留许可号码:101522508,有效期至2023年4月8日。
特此公告
三亚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2023年3月10日
姓名:AITTHIYA MRS. SAMRAN ,女,泰国籍,1974年1月17日出生,护照号码:AB1063007,居留许可号码:101522508,有效期至2023年4月8日。
特此公告
三亚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