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现公告宣布一名外国人所持居留许可作废。宣布居留许可作废的决定自公告发布第11日起生效。具体名单如下:
三亚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2025年08月20日
1.PRATAMA ANDIKA YUDHA,女,印度尼西亚籍,1998年06月14日生,护照号码X2040685,居留许可号码103616272,有效期至2026年02月27日。
特此公告!
三亚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2025年0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