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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消防救援人员参观旅游场所免收门票的通知

2019/09/29 1.7w 阅读 107 点赞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消防救援人员参观旅游场所免收门票的通知


各有关旅游经营企业,各文物、博物馆、纪念馆管理单位:

根据应急管理部、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委局《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有关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84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军人参观旅游场所免收门票的通告》(琼府〔2004〕4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消防救援人员参观旅游场所免收门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免票对象:在职、退休、残疾消防救援人员和消防救援院校学员。

二、免票消防救援人员的有效证件:消防救援队伍干部证、消防员证、学员证、退休证。

三、免票的旅游场所:三亚辖区内的旅游景区、景点、公园、面向公众开放的文物和博物馆单位、纪念馆(不包括旅游活动项目)。

四、旅游景区、景点、公园、文物和博物馆、纪念馆内其它设施免费优惠由各经营企业、管理单位自行规定。

五、已参加旅行社组团的消防救援人员不享受免票待遇。

六、本通知自2019年10月1日起执行。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9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袁兴秀 联系电话:88279050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