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三亚市天涯区村(居)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意见(修订)》的决定 2024/01/14 1.3w 阅读 416 点赞 查看原文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三亚市天涯区村(居)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意见(修订)》的决定 天府规〔2024〕1号 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各村(居)委会: 根据《三亚市政府规章与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2023年12月14日,经三届区人民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对《三亚市天涯区村(居)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意见(修订)》(天府规〔2023〕1号)文件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2024年1月15日起施行。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下载文字版 下载图片版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附件下载: 下载文字版Word下载图片版PDF标签:区政府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