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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解读]三亚公布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2023/07/18 2.6k 阅读 223 点赞

三亚公布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全面取消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类特长生招生

学位申请时间及申请程序

近日,三亚市教育局发布《三亚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要求,各区教育局、各学校要积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范招生秩序,市、区教育局划定的各中小学校服务区域覆盖每一个村庄、社区、街道,保障服务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职责,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强化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职责,健全控辍保学联保机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对控辍保学工作进行实时监测和定期通报,落实辍学报告制度和劝返复学制度。

《方案》要求,坚持依法公正原则,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依法保障我市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各区教育局(含育才生态区教育科技卫健局)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片区范围、公办学校报名入学办法和民办学校招生方案、咨询方式、监督举报电话、信访接待部门地址等,为家长和学生学位申请提供必要的便利服务。

坚持属地就近原则。市直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由市教育局统筹,各区所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由各区教育局(含育才生态区教育科技卫健局)负责。各区教育局(含育才生态区教育科技卫健局)要按照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总体要求,分别明确小学、初中学生录取方式和规则。三亚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以户籍地为依据,坚持免试、就近、划片的入学原则。具有我市户籍的集体户适龄儿童少年,由市、区教育局(含育才生态区教育科技卫健局)统筹安排。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以居住证为依据,坚持“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入学原则。

坚持适龄和班级规模标准原则。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符合我市入学条件,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含)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符合我市入学条件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小学、初中在校学生不得再按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新生申请入学,违规申请的,取消入学资格。各区教育局(含育才生态区教育科技卫健局)、市直属学校要控制起始年级班容量,严禁出现大班额,原则上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全面取消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类特长生招生。各区教育局(含育才生态区教育科技卫健局)要结合实际,根据学校办学条件,科学合理确定公办、民办学校招生规模。

坚持公民办同步原则。严格落实中央有关文件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规定要求,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做到同步信息登记、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符合在我市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选择公办学校就读,也可选择民办学校就读,不能同时选择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学校不得采取考试、面试、测试或测评、竞赛、面谈或者委托校外培训机构采取考试、测试等形式选拔学生。外语类特色学校(不包括特色班)只能进行语言能力测试或专业能力测试,不得进行其他学科测试。

《方案》明确,全市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招生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优待人员通过线下报名,其他人员均通过“三亚市中小学学位申请平台”(海易办APP)线上报名,非三亚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三亚市的学位;三亚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未在规定时间报名,后又提出入学需求的,视为同意市、区教育局(含育才生态区教育科技卫健局)统筹安排学位;优待人员既在线上报名又在线下报名的,以线上报名为准,线下不再安排。

《方案》强调,对提交虚假材料申请入学的,取消入学资格,并将虚假材料报送当事人工作单位及移交公安等相关部门查处。户籍地址核验结合居民身份证以及《居民户口登记簿》户主页或者人口信息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人口信息表等)为准。身份证地址信息与《居民户口登记簿》及相关证明不一致的,以最近日期的证件、簿册、证明为最终依据。

(记者胡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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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