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亚市委 三亚市人民政府
落实《海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序号51)
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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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措施序号(51):依据“节约用海、最大程度降低对海洋生态环境影响”的原则,将红塘湾临空产业园填海形成土地已取得海域使用权证部分(约47.8公顷)作为三亚新机场功能配套区,编制三亚新机场片区规划。 经省政府专题会、省政府“两重一大”会议、省委专题会研究审定,同意该整改措施调整为“保留临空产业园合法审批的一期人工岛部分,并纳入《三亚市海域使用详细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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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牵头单位 |
中共三亚市委三亚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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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时限 |
2023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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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三亚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883596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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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
2023年我市编制出台《三亚市海域使用详细规划》,已将保留临空产业园合法审批的一期人工岛部分纳入《三亚市海域使用详细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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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成效 |
在国土空间规划新体系下组织编制《三亚市海域使用详细规划》,为三亚市合理配置海域资源,引导海洋产业优化布局,促进海洋产业协调发展,有效控制各类建设用海规模,保护特殊海域生态环境,建立科学的海域使用管理秩序,合理海域审批提供有效依据。 该整改项目位于三亚红塘湾区域,为交通运输用海的二级规划分区,规划用途的主导功能为用于红塘港港口基础设施建设,保证船舶停靠、装卸作业、避风和调动、通航所需的海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