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
关于三亚市长山水、新开河管理范围划定调整的公告
为切实加强水利工程管理,保障工程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海南省河道和水工程管理保护范围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运管〔2018〕339号)、《海南省水务厅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琼水河湖〔2019〕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长山水、新开河局部段管理范围进行调整,以本次调整划定成果为准,现对长山水、新开河河道管理范围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一、划定调整范围
三亚市长山水、新开河管理范围局部调整,具体详见附件。
二、管理要求
河道管理范围内活动应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公告。
三亚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