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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营运车辆?人拘留 证吊销

2024/07/16 9.3k 阅读 440 点赞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酒后驾驶是驾驶人大忌

对于营运车辆驾驶人来说

更是不能碰的红线

然而有些驾驶人

就是不顾危险 心存侥幸

7月10日03时33分许,三亚交警崖州大队在225国道南滨大道某路段开展酒醉驾查处行动时,依法检查一辆车牌号为琼AD****2的小型轿车。检查询问中,执勤交警闻到驾驶室传来浓烈的酒味,有酒驾嫌疑,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数值结果为119mg/100ml。

交警随即将其带往医院进行抽血检查,结果显示其身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117mg/100ml。经查,驾驶人谢某山(男,26岁)所驾车辆属于营运车辆,其行为属于醉酒后驾驶营运车。

因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谢某山被处以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10年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终身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并处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温馨提示

因酒后驾驶营运车辆丢了饭碗,属实不值得。望广大驾驶人警醒,酒后驾驶的代驾高昂,对于营运车辆驾驶人来说,更是绝对不能碰的红线。请大家切莫以身试法,珍爱生命,远离酒驾。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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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