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出行
是每一位驾驶人
共同的愿望
可是下面这位驾驶人
违规载货
危险重重
就要严厉批评了

8月11日凌晨6时许,三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大队在凤凰路路段开展“第二次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期间,查获一辆车牌号为琼BE***5的皮卡车违规载货。最后,执勤交警依法对该车辆驾驶人实施处罚、责令其将搭载货物转运,并对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精准宣传教育。

▲皮卡车载着许多超长的竹竿,已严重超出皮卡车货厢。据驾驶人介绍,要前往的目的地就在附近2千米,感觉距离路程较近就抱着侥幸心理违规载货上路。
机动车载货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
(二)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
(三)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过4米。
三亚交警提示
车辆载货超长、超宽、超高时、车辆重心发生偏移,车辆在变向、转弯、刹车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